訂造嬰兒(Designer baby)的道德爭議(1)

先看看這一段新聞。

紐約診所度身訂造嬰兒惹爭議
西方國家現在已有一些診所提供所謂「度身訂造」嬰兒的服務,聲稱可以幫助父母選擇孩子的性別,並確保誕下來的BB健康活潑,讓下一代消除某些不良基因或疾病,這種技術一直引起重大的道德爭議。不過,美國一名醫生卻更進一步,宣布他的診所將會推出另一項嶄新服務,可以讓父母自行作出選擇和配對,去決定孩子的眼睛、頭髮、甚至皮膚的顏色。服務還未正式推出,已經引起社會人士怒吼,抨擊這種做法違反道德。

據紐約《每日新聞》報道,在紐約曼哈頓和洛杉磯均開設診所的施泰因貝格(Jeff Steinberg)醫生說,他計劃在6個月內推出這項服務,到時顧客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決定生一個甚麼類型的BB。

例如,準嗲和準媽咪可以替BB選擇棕色還是藍色的眼睛,或者是黑色還是金色的頭髮。而嬰兒的膚色則可在白色、黑色等兩種之間選擇。

泰因貝格在醫學界享負盛名,當年有份研究第一個試管嬰兒,又幫助數以千計的父母決定嬰兒的性別。他指出,醫生現時採用的是「胚胎植入前基因診斷」(PGD)技術,幫助父母剔除有基因缺陷的胚胎,只留下良好的去孕育。再下一步,醫生可以在實驗室內研究胚胎的基因成分,從而按照父母的意思,選擇孩子的眼睛、頭髮、甚至皮膚的顏色。

他又說,北歐人的基因比較純種,與異族混雜較少,因此如果父母的基因都源自北歐祖先的話,這種新技術發揮的效果最好。

不過,他承認,這項技術仍未是100%完美,而其他醫生也對這種技術提出質疑。
(英文的原報導,Design-a-kid clinic puts offer on hold)

反對訂造嬰兒的論點, 主要有 一) 安全及技術問題, 二) 基因多樣性(diversity of gene pool)的考量, 三) 性別選擇所帶來的人口結構問題, 四)社會公義問題, 例如該技術是否只偏袒社會上有錢有權勢的人, 五) 有關個人統一性(personal integrity)及責任(responsiblity)的問題, 六) 有關個人意志(free will)及道德主體完整性(autonomous agent)的問題, 七) 剝奪嬰兒的開放性未來(right to an open future), 八) 違反自然, 扮演上帝角色(playing God)。其中(二)至(四)項, 主要是討論訂造嬰兒對社會的影響; 而(五)至(八)項, 主要以不同的道德論證, 指出訂造嬰兒內在的倫理問題。

在深入討論各論點之前, 我首先會澄清一個常見的誤解──基因決定論(genetic determinism)。基因決定論最簡單的定義, 就是認為基因決定人(或生物)的形質(trait)或行為(hebavior)。更極端的版本甚至會否認環境對一個人成長所產生的影響。一個比較好的版本, 就是把基因對形質的影響以機會率的形式來表示。要是一個基因經常會導致一個形質的出現(>95%), 我們稱之為強基因決定論(strong genetic determinism); 要是一個基因只會使一個形質出現的機會比平常稍高(>50%), 我們稱之為中等基因決定論(moderate genetic determinism); 要是一個基因和一個形質只有關聯性(<50%), 我們稱之為弱基因決定論(weak genetic determinism)。

好些反對訂造嬰兒或基因工程的理據是建基於強基因決定論之上。 例如其中一個反對父母決定嬰兒膚色的原因, 是因為嬰兒不能夠對父母的決定作出任何異議, 假如嬰孩希望有一身古銅色的肌膚, 但父母卻鍾情於較白的膚色, 嬰兒長大後就少了選擇, 因為膚色的基因已經被父母預先決定好了, 不能逆轉。但膚色是否由一個基因決定呢?  其中一個最樂觀的研究數據也只是說一個基因控制了38%的膚色變異罷了, 連moderate genetic determinism的標準也達不到, 也就是說, 嬰兒長大後可以透過後天的影響改變父母的決定。實際上, 人體大部分的形質和特性都是由大量的基因群互動之下所決定的, 一個基因控制一個形質的說法, 早已被大多數科學家所揚棄。

我當然不會否認基因對人形質的影響力, 但媒體一窩蜂地把一些基因與形質之間的關聯寫成X基因(a gene for X), 那就犯上了基因決定論的訛誤了。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