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速記

在書店工作,最難受的不是顧客的要求有多無理,而是看不過眼港人看書揀書的功利態度,真是小家子氣得很。

看書後把書擺在原處,不隨便地把書亂放,可以嗎?

揀書揭書時,不大力摺疊,不「眾裡尋它」,只揀擺在底的書,可以嗎?

不大聲喧嘩,不隨處亂跑,讓別人靜靜地看書,可以嗎?

把書揭破了,書便賣不出去;把書亂放,需要書的讀者便找不到它。這些中產人士只以顧客的態度自居,認定書店是散貨場,吆喝店員成為理所當然,忘記了自己的公民身分,竟在書店自我感覺良好起來,以為真的成了半個文化人。這也難怪,錢多起來之後,既要金子也要面子,買書,遂成了一種集體的自我救贖活動。

1 則留言

  1. 我也很討厭有些人打完書釘將書亂放,有時我會幫佢地擺番好.但大部分香港人將書視為一種商品,要他們去「愛錫」書,恐怕要先讓他們愛上讀書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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