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有留意梁天琦的選舉修辭,與其他人最不同的地方,便是他經常反覆使用「自己」、「我」這類的詞彙,而不是「香港人」這類空泛的概念。
「自己香港自己救」,看起來是相當充權的講法,但背後其實反而是某種犬儒的反映─香港只能靠自己去救了。
令我反思或感興趣的,是這種想法或思潮的來源。天星皇后反高鐵,模塑了議會抗爭的想像,但同時亦令議會不再「神聖」,立法會議員在抗爭者眼中,往往是被動的、落後於群眾的,從社會運動的角度看,立法會的最大功用,一是獲取資源以資運動,二是取得建制資源以抵抗暴政。
這「權宜之計」其實是有代價的。今次的補選看到有很多投梁天琦的朋友,大多是文化人或者非社運圈中人,議會無用/守住否決權又如何的想法瀰漫,其實正正是前人所種下的「果」。雖然點出問題所在,但反高鐵以至雨傘運動中間的數年間,都發展不出針對香港主體性的論述,在立法會場場戰役的泥淖中,虛耗不少人對整套運動論述的信心。
「我」可以做到什麼? 組織者講求的社運倫理被不少人拋棄,取而代之的是「我」可以去到幾盡,「我」只需為自己負責,「我」可以犧性多少。於是所有的質疑與拷問,都敵不過這種訴諸自我行動的邏輯。於是「大局論」被視為抱殘守缺,反正議會是沒有用的,群眾才是運動的力量嘛。
以前做組織的「套路」,今天幾乎完全失效,當「街坊」可以比你走得更前更快,是不是代表一整代的組織者可以收工? 可是,我為什麼卻看到絕望的意味,為求變寧願沽注一擲?今次補選結果,我看到的是重重的危機;莫芺(Mouffe)的基進民主論,講情感不講理性,講「爭勝」不講共識的政治,將(或已經)會成為香港政局的新現象。